农药登记企业: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WP20150104
农药登记名称:电热蚊香片
农药登记剂型:电热蚊香片
农药登记类别:卫生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微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3毫克/片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每片药效可持续8小时,有效面积为15平方左右。使用简便,清洁卫生,为家居驱蚊的理想用品。
注意事项:
● 使用时避免房间内过于通风,电热驱蚊器应置于上风口处。● 对蚕鱼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 使用时勿遮盖电热驱蚊器。 ● 接触电热蚊香片后要洗手;使用后请切断电源。 ● 请与电热驱蚊器配套使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
中毒和急救措施,若有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3、远离火源或热源。请在标注日期前使用。
备注:
● 使用时避免房间内过于通风,电热驱蚊器应置于上风口处。● 对蚕鱼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 使用时勿遮盖电热驱蚊器。 ● 接触电热蚊香片后要洗手;使用后请切断电源。 ● 请与电热驱蚊器配套使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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