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厦门市象球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WP20100164
农药登记名称: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剂型: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类别:卫生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微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0.8%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采用炔丙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3、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
1、若有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2、若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3、若接触皮肤,可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冲洗。
4、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3、远离火源或热源。
备注: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3、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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