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61229
农药登记名称:苄·乙
农药登记剂型:可湿性粉剂
农药登记类别:除草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30%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苄嘧磺隆与乙草胺的混剂,具选择内吸传导性。有效成份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从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抑制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最终导致死亡。
注意事项:
1. 每季最多使用1次。2. 本品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30天以上的秧龄)的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漏水田、弱苗、倒苗、病苗、工厂化育秧田。3. 本剂不作叶面喷雾用,避免稻叶上有露水时施药、田面要求平整。施药后如遇大雨要及时排水。4.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也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蓆草、荸荠田及藕田等。5.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穿靴子、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施药后施药器械应彻底清洗。6. 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混用。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本品对皮肤、眼睛、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应注意防护。若不慎皮肤接触药液,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中毒后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催吐并立即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化肥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中确保包装完好。
备注:
1. 每季最多使用1次。2. 本品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30天以上的秧龄)的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漏水田、弱苗、倒苗、病苗、工厂化育秧田。3. 本剂不作叶面喷雾用,避免稻叶上有露水时施药、田面要求平整。施药后如遇大雨要及时排水。4. 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也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蓆草、荸荠田及藕田等。5.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穿靴子、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施药后施药器械应彻底清洗。6. 本品不可与强碱性药剂混用。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8.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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