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辽宁微科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60345
农药登记名称:四霉素
农药登记剂型:水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菌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0.3%
产品性能(用途):
四霉素为不吸水链霉菌梧州亚种的发酵代谢产物,其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菌丝体的生长,诱导作物抗性并促进作物生长而达到防治目的。对杨树溃疡病,小麦白粉病、赤霉病,黄瓜细菌性角斑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水稻立枯病,花生根腐病,玉米丝黑穗病有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器具。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本品不宜在阳光直射下喷施,喷施后4小时内遇雨需补施。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
8、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头晕、头疼、恶心、呕吐。
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并就医。
2、眼睛接触:不慎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就医。
3、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顺畅,呼吸困难时及时就医。
4、如误服可大量饮用清水催吐或携标签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储存和运输: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运输途中避免挤压、倒置。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等混合储存运输。
4、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备注: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器具。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本品不宜在阳光直射下喷施,喷施后4小时内遇雨需补施。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
8、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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