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安徽沙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60061
农药登记名称:阿维菌素
农药登记剂型:水乳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中等毒(原药高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3%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物,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但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宜与其它强酸或强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应避开蜜蜂采蜜季节、蜜源植物开花期,及(周围)开花植物花期,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桑园、蚕室附近喷药;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养鱼的水田用药,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应顺风喷雾。该产品对眼睛具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作用机理单一,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后,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急救措施:清醒时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种子、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宜与其它强酸或强碱性物质混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应避开蜜蜂采蜜季节、蜜源植物开花期,及(周围)开花植物花期,施药期间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桑园、蚕室附近喷药;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养鱼的水田用药,并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应顺风喷雾。该产品对眼睛具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作用机理单一,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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