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42419
农药登记名称:丙环唑
农药登记剂型:微乳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菌剂
农药登记毒性:微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40%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本品对香蕉叶斑病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施药和配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
2、药液和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后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及衣物,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剂。
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工作时或工作中如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携标签送医院就诊。
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马上离开现场清除毒物,脱掉污染的衣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3)不慎吸入立即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
1、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贮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施药和配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
2、药液和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施药后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及衣物,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剂。
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为延缓抗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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