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浙江泰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41485
农药登记名称:乙氧磺隆
农药登记剂型:水分散粒剂
农药登记类别:除草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5%
产品性能(用途):
乙氧磺隆作用机理是通过杂草根及茎叶吸收后传导到植物体内,阻止氨基酸合成,并迅速抑制杂草茎叶的生长和根部伸长,最后导致杂草完全枯死。主要用于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如鸭舌草、丁香蓼、节节菜、异型莎草、泽泻、野慈姑等。具有施药期宽、使用方便和安全性好等特点。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宜栽前使用。
[2] 本品对水生藻类有毒,应避免其污染地表水、鱼塘和沟渠等,其包装等污染物宜作焚烧处理,禁止它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等;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4]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
[1] 如药液溅到眼内,请用足够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如误吞服本剂,应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携带本标签把患者送至医院诊治。
[2] 如药液溅到身上,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服和鞋子,用肥皂水清洗身体。
[3] 如果误服本剂或中毒,将患者置于空气清新处平躺并保温,神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立即携带本标签找医生或者将患者送医院急救,进行洗胃和用活性炭处理,并根据出现的症状进行相应的治疗;本品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食物、饲料、饮水和火源。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 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宜栽前使用。
[2] 本品对水生藻类有毒,应避免其污染地表水、鱼塘和沟渠等,其包装等污染物宜作焚烧处理,禁止它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等;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4]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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