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31724
农药登记名称:阿维菌素
农药登记剂型:颗粒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菌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原药高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生物源类根结线虫防治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黄瓜根结线虫幼虫。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0天。
2.本品对蜜蜂、鸟类有毒,对赤眼蜂高风险性,使用过程中禁止暴露。
3.避免药剂污染水源。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治疗。
5.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昏迷患者不能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在抢救过程中禁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备注:
1.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0天。
2.本品对蜜蜂、鸟类有毒,对赤眼蜂高风险性,使用过程中禁止暴露。
3.避免药剂污染水源。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
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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