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兴农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30003
农药登记名称:精吡氟禾草灵
农药登记剂型:乳油
农药登记类别:除草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50克/升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茎叶除草剂。具有选择性较高、内吸性较强、耐雨水冲刷等特点,对棉花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防治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施用本剂后禾本科杂草完全枯死大约需要3周时间,不要重复施药。
3.本品对小麦、水稻玉米等禾本科作物有药害,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临近作物上,防止产生药害。
4.本品对鱼类、水溞、水藻等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使用时,请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7.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
1.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消化道症状,严重的对肝、肾损伤。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若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
1.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且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同贮同运。
3.贮运时要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阴凉和通风,远离火源或热源。
备注: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施用本剂后禾本科杂草完全枯死大约需要3周时间,不要重复施药。
3.本品对小麦、水稻玉米等禾本科作物有药害,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临近作物上,防止产生药害。
4.本品对鱼类、水溞、水藻等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使用时,请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7.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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