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天津市恒源伟业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914
农药登记名称:吡虫啉
农药登记剂型:可溶液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20%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吡啶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
2. 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
3.在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丢弃。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注意安全防护。
中毒急救:
眼睛及皮肤接触: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误服:不慎误食,及时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
2. 本品对鸟类、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止使用。
3.在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将手、脸及其它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清洗干净。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丢弃。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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