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江苏省徐州丰威化工厂
农药登记证号:PD20121625
农药登记名称:四聚乙醛
农药登记剂型:颗粒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6%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杀软体动物剂,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其作用方式是蜗牛通过消化道吸收后麻痹神经而死亡或接触本品的蜗牛分泌大量的粘液而造成身体失水最终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鱼类、鸟类等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及鸟类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5、如遇低温(1.5℃以下)或高温(35℃以上)因蜗牛活动力弱,影响防治果。
6、使用本农药后,不要在田中践踏。
中毒急救:
无特殊解毒药,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迅速将病人送医院洗胃。如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如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在贮存期间如保管不好,容易解聚。忌同焊锡的铁器包装。
备注: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鱼类、鸟类等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及鸟类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5、如遇低温(1.5℃以下)或高温(35℃以上)因蜗牛活动力弱,影响防治果。
6、使用本农药后,不要在田中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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