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拜耳股份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10281
农药登记名称:螺虫乙酯
农药登记剂型:悬浮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22.4%
产品性能(用途):
螺虫乙酯是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的杀虫(螨)剂,持效期较长。其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脂肪合成、阻断能量代谢。其内吸性较强,可在植株体内上下传导。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可有效防治番茄烟粉虱、柑橘树介壳虫、红蜘蛛、柑橘木虱、苹果树绵蚜和梨树梨木虱。
注意事项:
1、为了避免和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用,同时应确保无不良影响。
2、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仍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
3、避免误食或溅到皮肤、眼睛等处。
4、药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5、空包装应三次清洗并砸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7、开花植物花期、桑园及蚕室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
1. 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
2. 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
3. 如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先冲洗5分钟,摘掉眼镜后再继续冲洗,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
4. 如误吸入: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使其保持温暖和休息,如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
5. 如误食:禁止催吐,用水漱口并立即携此标签就医;
6.无已知或预知的中毒症状,无特效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
7. 如发生中毒事故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避免阳光或强光源照射;
2. 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
3.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4. 存贮温度为-10~50°C;
5.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6. 远离火源或热源。
备注:
1、为了避免和延缓抗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用,同时应确保无不良影响。
2、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仍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
3、避免误食或溅到皮肤、眼睛等处。
4、药后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手部、面部和其它身体裸露部位以及受药剂污染的衣物等。
5、空包装应三次清洗并砸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
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7、开花植物花期、桑园及蚕室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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