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山东德州大成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724
农药登记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
农药登记剂型:微乳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 。在土壤中易降解无残留。主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甜菜夜蛾。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两次使用最小间隔为7天,收获安全间隔期3天。
2.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注意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蜜源作物花期、有授粉蜂群及其它有蜂群采粉区。避免该药在桑园使用和飘移至桑叶上。避免在珍贵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施药用水避免进入鱼类养殖区、产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敏感水区及保护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
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 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
1、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
2、不可与粮食、种子、饲料、食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用过的容器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备注: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两次使用最小间隔为7天,收获安全间隔期3天。
2.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注意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家蚕、鸟、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蜜源作物花期、有授粉蜂群及其它有蜂群采粉区。避免该药在桑园使用和飘移至桑叶上。避免在珍贵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药液及施药用水避免进入鱼类养殖区、产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敏感水区及保护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请勿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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