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山东海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01489
农药登记名称: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剂型:乳油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原药高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8%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类农药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 1、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判断为高效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可用2%-4%碳酸氢钠液洗胃,然后用活性炭吸附残留药液,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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