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新疆锦华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100743
农药登记名称:吡虫啉
农药登记剂型:可溶液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200克/升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3. 建议与其他作用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
1.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 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3. 建议与其他作用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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