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湖南省郴州天龙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7201
农药登记名称:杀虫单
农药登记剂型:原药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中等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95%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具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本产品仅用于加工药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开启产品包装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对使用后废弃的农药或包装,应采用深埋、焚化等方式妥善处理,但必须在远离住宅区和水源,农药包装不能作为它用,绝不能用盛过农药的容器来装食品、饮料、酒、油等,也不能用来盛放粮食和饲料。
2、使用本品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用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万一着火,应及时灭火,避免火情扩大,如泄露或遗洒,应及时清除,及时处理,不让污染面积和范围扩大。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通过食道等引起的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解磷定。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存。
备注:
1、开启产品包装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对使用后废弃的农药或包装,应采用深埋、焚化等方式妥善处理,但必须在远离住宅区和水源,农药包装不能作为它用,绝不能用盛过农药的容器来装食品、饮料、酒、油等,也不能用来盛放粮食和饲料。
2、使用本品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用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万一着火,应及时灭火,避免火情扩大,如泄露或遗洒,应及时清除,及时处理,不让污染面积和范围扩大。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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