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山都丽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6157
农药登记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41%)
农药登记剂型:水剂
农药登记类别:除草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30%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 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能达到一般农业机械无法达到的深度。草甘膦杀草谱很广,对40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等植物。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2、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3、配制药液时要用清水,不能用混浊的水,避免影响药效。也不可用金属容器盛放。
4、施药后5天禁止放牧,割草和翻地。
5. 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哺乳期妇女勿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
2、无特效解毒剂。误服或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2、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3、配制药液时要用清水,不能用混浊的水,避免影响药效。也不可用金属容器盛放。
4、施药后5天禁止放牧,割草和翻地。
5. 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哺乳期妇女勿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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