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郑州中港万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6103
农药登记名称:吡虫啉
农药登记剂型:乳油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5%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中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从而破坏昆虫的中枢神经的正常传导,使害虫神经麻痹后死亡。具有内吸作用,且作用机理不同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和拟除虫菊酯杀虫剂,用于防治小麦蚜虫。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2.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对害虫天敌安全,对蜜蜂、蚕和鱼类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制剂等物质混合使用。5.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本品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并送医院治疗。如发生误服中毒,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效解毒药,医生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 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2.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对害虫天敌安全,对蜜蜂、蚕和鱼类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制剂等物质混合使用。5.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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