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陕西西大华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776
农药登记名称:阿维·吡虫啉
农药登记剂型:可湿性粉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原药高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8%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属内吸型杀虫剂,是由阿维菌素和吡虫啉复配而成,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速效性较好、持效期较长,对防治刺吸式害虫好的防治效果,适用萝卜蚜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萝卜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叶菜1次,萝卜、甘蓝2次。
2. 不宜在强光下喷雾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用肥皂水清洗裸露部位。
5. 为了延缓害虫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品种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接触皮肤时应用大量肥皂水冲洗干净,若不慎溅入眼睛就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中误服或中毒,应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萝卜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叶菜1次,萝卜、甘蓝2次。
2. 不宜在强光下喷雾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用肥皂水清洗裸露部位。
5. 为了延缓害虫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品种轮换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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