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682
农药登记名称:杀双·毒死蜱
农药登记剂型:水乳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24%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由毒死蜱与杀虫双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二化螟。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由沙蚕毒素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家蚕高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水生生物和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
1.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若判断为杀虫双中毒,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治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由沙蚕毒素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家蚕高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水生生物和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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