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446
农药登记名称:杀铃脲
农药登记剂型:悬浮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微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40%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是苯甲酰基脲类农药,能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导致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以胃毒为主,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潜叶蛾防治效果较明显。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两次用药间隔15天,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45天。
2.本品为迟效性农药,施药后3-4天药效明显增大。
3.如发现沉降,摇匀后可继续使用,一般不影响药效。
4.本品对蚕高毒,蚕区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蟹、虾生长发育有害,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防止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和饮水。用药后立即洗净双手和清洁暴露在外的皮肤。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本品存放时应注意防冻。
中毒急救:
该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食,应催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得与食品、化肥、饲料、饮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两次用药间隔15天,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45天。
2.本品为迟效性农药,施药后3-4天药效明显增大。
3.如发现沉降,摇匀后可继续使用,一般不影响药效。
4.本品对蚕高毒,蚕区和桑园附近禁用。对蟹、虾生长发育有害,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防止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和饮水。用药后立即洗净双手和清洁暴露在外的皮肤。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本品存放时应注意防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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