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4163
农药登记名称:甲维·氟铃脲
农药登记剂型:微乳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4%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氟铃脲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通过抑制害虫神经系统使其紊敌,导致害虫麻痹死亡,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防治效果,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甲维盐中毒, 则应误服后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 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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