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山东省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2298
农药登记名称:阿维菌素
农药登记剂型:乳油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原药高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8
产品性能(用途):
1、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小菜蛾效果较好。
2、作用机理为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抑制害虫神经传导。
3、害虫接触药剂后即出现麻痹、痉挛等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远离水源,远离蜂房,避开蜜源作物盛花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2、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剂。
4、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戴防护手套、防护面具,穿干净的防护服。施药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及身体裸露部位。
5、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按产品说明操作或咨询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用完后,将包装物深埋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误服或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3、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4、如接触皮肤、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
1、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儿童并加锁。
2、不得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本品对蜜蜂、鱼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远离水源,远离蜂房,避开蜜源作物盛花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2、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药剂。
4、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戴防护手套、防护面具,穿干净的防护服。施药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及身体裸露部位。
5、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按产品说明操作或咨询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用完后,将包装物深埋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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