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91276
农药登记名称:氯氰·丙溴磷
农药登记剂型:乳油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中等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440克/升
产品性能(用途):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棉花棉铃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棉花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为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应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丙溴磷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备注:
1. 产品在棉花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为菊酯类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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