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江苏省无锡市锡南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6083
农药登记名称:甲硫·福美双
农药登记剂型:可湿性粉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菌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70%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复合杀菌剂,具保护治疗作用,有较高的活性和较强的渗透力,药效较高。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 安全间隔期为21天以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 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较强的农药混用。
4. 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湖泊、河川。
7.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中毒急救:
福美双的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头痛、头晕,心律、呼吸加快,血压下降 ,抽搐、循环衰竭,呼吸麻痹而死。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及时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福美双中毒为主,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包装物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备注: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 安全间隔期为21天以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 不能与铜制剂及碱性较强的农药混用。
4. 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倒入水田、湖泊、河川。
7.包装物应远离水源深埋,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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