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山东省青岛好利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5209
农药登记名称:吡虫啉
农药登记剂型:可湿性粉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0%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杀虫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等特点。杀虫机理是药剂通过与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结合,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而达到杀虫目的。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水稻飞虱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1)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件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施药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
1.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麻木、肌肉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严重中毒还会出现痉挛;
2.不慎将药剂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请医生对症治疗;
4.误服中毒:可携此产品标签急送医院对症治疗,该药剂无特殊解毒剂,在进行治疗时,要频繁测量血压和脉搏,对于可能出现的脉搏减慢和血压降低,可采用呼吸和心脏加压等辅助措施。在麻痹的情况下,应进行人工呼吸。洗胃和盐水轻度腹泻有利于从体内排出有效成分。
储存和运输: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备注:
1.本品在水稻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1)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件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施药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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