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江西新瑞丰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666
农药登记名称:阿维菌素
农药登记剂型:乳油
农药登记类别:杀螨剂/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原药高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8%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生物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有渗透功能,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作用位点阻断害虫神经信息的传递过程,导致害虫麻痹、拒食、缓动或不动,最后死亡,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和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分别为: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2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使用本品时要有防护措施,如戴口罩、防护罩等,避免药液吸入和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
6.孕妇及哺乳期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如有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
本品应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阴暗处,不得与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备注:
1、本品安全间隔期分别为: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均为2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使用本品时要有防护措施,如戴口罩、防护罩等,避免药液吸入和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
6.孕妇及哺乳期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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