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510
农药登记名称:苄·二氯
农药登记剂型:可湿性粉剂
农药登记类别:除草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36%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一种复配的水稻秧田一次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稗草、节节菜、陌上菜、牛毛毡、异型莎草、矮慈菇、丁香蓼、鸭舌草、泽泻、雨久花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掌握好施药时间秧苗2叶期前不可施药,否则伤秧苗,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4、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5、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中毒急救: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无特殊解毒药剂。
储存和运输: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备注:
1、掌握好施药时间秧苗2叶期前不可施药,否则伤秧苗,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4、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5、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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