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685
农药登记名称:三环唑
农药登记剂型:可湿性粉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75%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为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具保护、治疗作用。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位,抗冲刷力强,持效期较长,按推荐剂量使用,能较好防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属防治性药剂,适期施药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3、由于三环唑具有较好的内吸性能,喷药1小时后遇雨,也不必补喷。
4、为保证防效,防治穗颈瘟病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三天。
5、注意不要让药液喷在蔬菜和梨树上,避免药害。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及可能污染的部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中毒急救: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性。中毒症状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如不慎溅入眼内或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有误食可催吐,并随带此瓶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远离食品、饲料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运输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不得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3、运输中包装件堆码高度不应高于3.0米,装卸时轻拿轻放。
备注: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属防治性药剂,适期施药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3、由于三环唑具有较好的内吸性能,喷药1小时后遇雨,也不必补喷。
4、为保证防效,防治穗颈瘟病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三天。
5、注意不要让药液喷在蔬菜和梨树上,避免药害。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及可能污染的部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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