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辽宁壮苗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990
农药登记名称:烯禾啶
农药登记剂型:乳油
农药登记类别:除草剂
农药登记毒性:低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12.5%
产品性能(用途):
本产品为高选择性防除禾本科杂草的苗后茎叶处理剂,能有效防除稗草、野燕麦、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野黍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具有对阔叶作物安全的特点,即使在干旱的条件下仍能获得较稳定的药效。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标签。
2、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3、为确保药效,施药后2-3小时内应无雨。
4、在单、双子叶杂草混生地,本品应与其它防除阔叶杂草的除草剂混用,应在当地农技推广部门指导下应用,以免造成阔叶杂草过分生长。
5、本剂施药后到杂草死亡有个过程,请不要急于再施其它除草剂。干旱情况下,用于防除叶龄较大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或多年生杂草时,用药量应适当加大。
6、剩余的药剂及容器勿弃于水田、河流、湖泊等水体中,应予焚烧或掩埋。
中毒急救:
1 、本品有刺激性,施药时要穿戴劳保服装。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外露的皮肤,用清水漱口。2、如误溅入眼睛,请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并对症治疗。3、如误服,请大量饮水并携带标签去医院进行催吐、洗胃等治疗。
储存和运输:
1、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储同运。
2、本品为可燃品,运输过程中注意防火。
备注: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标签。
2、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3、为确保药效,施药后2-3小时内应无雨。
4、在单、双子叶杂草混生地,本品应与其它防除阔叶杂草的除草剂混用,应在当地农技推广部门指导下应用,以免造成阔叶杂草过分生长。
5、本剂施药后到杂草死亡有个过程,请不要急于再施其它除草剂。干旱情况下,用于防除叶龄较大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或多年生杂草时,用药量应适当加大。
6、剩余的药剂及容器勿弃于水田、河流、湖泊等水体中,应予焚烧或掩埋。
提醒:您现在查看的信息为网络收集仅供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