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企业:辽宁省锦州天缘农药厂
农药登记证号:PD20040258
农药登记名称:甲拌磷
农药登记剂型:粉粒剂
农药登记类别:杀虫剂
农药登记毒性:高毒
农药登记总含量:30%
产品性能(用途):
本品用于拌种小麦防治地下害虫蝼蛄、金针虫、地老虎、蓟马。
注意事项:
1.原药及本制剂为高毒有机磷农药,严禁在蔬菜、果树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施药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胶手套等。工作期间不得进食、饮水、吸烟等。施用完毕应立即脱掉工作服,用肥皂、清水洗净手脸。
5.拌过的种子不能作为食品和饲料食用。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
1.贮运时严防日晒、潮湿、雨淋、应存放于干燥通风、无直接日照的库房中。
2.不得与粮食、饲料、蔬菜、食物等物品同贮同运。
3.远离儿童。
备注:
1.原药及本制剂为高毒有机磷农药,严禁在蔬菜、果树上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施药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口罩、胶手套等。工作期间不得进食、饮水、吸烟等。施用完毕应立即脱掉工作服,用肥皂、清水洗净手脸。
5.拌过的种子不能作为食品和饲料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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