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创建于1961年,是全国最早生产手扶拖拉机和单缸柴油机的专业厂家之一。现集科工贸一体,多元化经营的国有大型企业,并依照国有资产为纽带建立企业集团,有浙江四方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至2001年底,本公司总资产为54287万元,占地面积为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3平方米,在册职工2373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251人。
本公司以四方牌为注册商标,已连续多届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目前,主导产品有4-15马力手扶拖拉机、12-15马力单缸柴油机及4L-80型稻麦二用收割机、收割机变速箱总成四大系列。包括其变型配套产品共30余种。其中GN121型手扶拖拉机荣获国家银质奖、S195G型柴油机和GN41型手扶拖拉机荣获部优产品称号,GN121型手扶拖拉机和S195型柴油机还连续多年获取浙江名牌产品等殊荣,本公司产品出口55个国家和地区,畅销东南亚,已连续十二年创小拖行业出口创汇第一名。
商标寓意
四方SIFANG及图是由"四方"、其汉语拼音、以及具有显著性的五个菱形构成,其中上下左右的四个菱形图形处于主导地位,中间的小菱形图案处于次要地位。有"四方"手拖销四方用户,造福"四方"用户的深远寓意。销售公司的职能销售公司是在原有的营销部的基础上合并了市场部、配件公司、收割机销售部等几个部门,本公司的职能是销售与做售后服务。